第十四章 老师,是你不懂人生

仿佛照颜色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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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言回回在泪眼模糊中看陆良笙的眼睛。深深的看着他墨黑的此刻又有些迷离的眼睛。因为她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见过,如果你爱一个男人,那么在zuo爱的时候就一定要看着他的眼睛,深深的看进去,这样,他就不会把你忘记。

    可是如果真的爱一个男人,不是应该希望他幸福么?如果有一天,他记得你不再是一件快乐的事,那么,还是忘记比较好吧。

    言回回也有过不顾一切的时候,她曾经对陈让说:要么,我们永远在一起,要么,我们这辈子都不要再相见。结果,他们并没有永远在一起,也没有再也不相见。在命运面前,人永远都是那么的微茫。

    陆良笙看出了她的不专心,重重的撞了她一下。瞬间她的注意力回到了他身上。她双手攀在他的背上,好像狂风暴雨里的人抱住浮木一样。而她也只能随着他浮沉,无论是心,还是身。

    一番折腾后,陆良笙从背后抱着言回回,两个人谁也不讲话。

    直到言回回问:“你生气了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那为什么不说话?”

    “还不是你脾气大么,怕太后娘娘你生气哪!”陆良笙阴阳怪气的。

    成功的逗笑了言回回:“说吧,今个在KTV是怎么回事儿啊?”

    “今天是慕老四攒的一个局,说是要欢迎林易雪,还有我们圈子里的另一个后辈回国。大家都去的,不信的话,你明儿个去问南方。我真是被迫的,林易雪喝醉了,我是拦也拦不住啊,后来好不容易把她送回家,心想着终于我自己也可以回家了,结果回到家你也不在,等了俩小时等回来另一个醉鬼,还口口声声说要去找她的前男友,这你说我要都不生气,我还是人么?”陆良笙把头埋在言回回的颈窝里,口气十分委屈。

    想想也是,如果陆良笙真有那心,也不会回家了。可是如果一样东西足够珍贵,那么别人碰一下都会觉得是在抢。

    言回回伸出手摸陆良笙毛茸茸又有点扎手的头,一下一下,说:“我这样是不是很无理取闹啊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所以这么无理取闹的你,只有我会收留你。就别想着要跳槽了。”陆良笙笑了。

    “你还真是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。”言回回拍了一下陆良笙的脑袋。陆良笙一把捉住她的手,翻身把她压在身下,道:“言经理果然酒量好,这么快酒就醒了,那我也就不用再顾忌什么趁人之危的嫌疑了。”

    言回回刚刚想反驳,就被他赌住了接下来的话。于是结果是,言回回早上顶了两个巨大的熊猫眼就去上班了。陆良笙还在一边说风凉话:“多么自然的烟熏妆啊。”不过他倒是很细致的非让言回回喝了一杯温蜂蜜水,又让她吃了昨天阿姨买的蜜豆土司后再出门的。所以说,陆良笙其人,说话和做事是没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虽然睡眠不足,但言回回的心情还是不错的。不良情绪得到发泄后,积极的心态就又会占领高地。即使碰到公关部的美女经理取笑自己的黑眼圈,她也不过是一笑了之。

    刚刚到办公室没多久,就听见简匀说有人找。不出所料,果然是南方。

    “二嫂。”南方笑的十分欢畅,只是她的笑容与她的职业装实在是不太相称。

    “额,你在公司就别叫我二嫂了,叫我言姐就好。”言回回尽量把自己额头上的黑线抹掉。

    “知道了,言姐。”南方好奇的打量着言回回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“你先坐一下,我待会带你去见一下人事部经理。看看有什么部门有空缺或者缺人手,你就去那里。”言回回边和南方讲话边在MSN上找人事部经理,看看他在不在公司。

    “言姐,你的办公室真有格调!”

    “你在逗我吧,你哥哥们的办公室肯定比我好很多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啊,他们的办公室都可俗气了,都很大,然后摆一套簇新的金装书,其实一看就知道他们从来不看,二哥倒不这样,不过他的办公室太混乱,各种文件书籍通通乱放,让人看着眼晕。不像你,你这里的东西,书籍一看就是你自己会常常看的,还有墙上的照片,都给人很温暖的感觉。”南方甜甜的声音认真的说。

    言回回知道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单纯,她喜欢,也羡慕。羡慕南方有这样单纯的资格。

    没错,单纯也是需要资格的。

    你很难想象一个食不果腹,找不到工作,家里又窘迫的人嫌弃市中心写字楼顶楼的老板的办公室俗气。他们可是做梦都想进到那里去。

    “人事部经理今天不在公司,不过他说了,财务部那里有个空缺,你要是愿意的话,就去那里好吗?”言回回端给她一杯咖啡,是用一个有加菲猫图案的杯子泡的。

    “可以啊,( ⊙o⊙ )哇,言姐你也有这么萌的杯子啊!我以为你一定会嫌弃这样的杯子幼稚呢!”南方惊叹。

    “初中同学送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,我懂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懂什么?”言回回的脑袋上三条黑线。

    “肯定是你的初恋送的,不然不会保留到现在!”南方喝了口咖啡,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。

    “不是。是陆良笙送的。”

    “二哥?你和我二哥初中就认识了啊?那不是比二哥认识易苒姐还要早?”南方的脸上闪耀着八卦的光芒。

    “额,可能还更早。”

    “更早?那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“这个,你去问你二哥好了。现在我带你去财务部报到,财务部经理应该不在,所以只能去和副经理打个招呼,不过那不重要,反正你的工作暂时只是基础的秘书工作。如果要找你喜欢的人,别在工作时间找,午饭时间,或是午休都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。不过嫂子,啊不,言姐,你们高管真爽,大白天都不用在公司。”

    言回回不禁感慨,这丫头的思维方式真独特,竟然可以把对话的重点听成这个,她歪了歪嘴角:“我们这一管理层的人工作时间都是弹性的,也就是说,不一定要在公司,不过财务部的路程路总监是在外调研,大概还要一段时间才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言姐,我一直不是很清楚公费旅游和调研的区别。”南方继续说。

    言回回听到这里就笑了:“这个,我想你去问你大哥会比较好。我们这种草民,说了都不算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。”南方把杯子里的咖啡一饮而尽。谁会想到她出生高干家庭?陆良笙,你妹妹这么犀利,你知道么?

    把南方安顿好之后。言回回就蹲在办公室里玩扫雷,她心情好的时候就是会干这么无聊的事。

    由于接下来就要过年了,所以大家都很忙碌。各种年夜饭,各种借口送礼。

    往年,言回回一般一个晚上都最起码有一个饭局。有的时候还会“赶场”,也就是一个晚上先去一个点吃一会儿再去另一个地儿喝一点。最后可能还要去某个地唱一局。

    所谓的交情,就是这个时候喝出来,送出来,吃出来的。

    今年,言回回能不去的饭局,基本都不去了。

    不单单是因为陆良笙,只是,她开始打量自己的生活。她开始思索这样的生活,是否是她想要的。曾经她想过要去最最偏远的地方支教,给那些孩子当灯塔;也想过要成为一个画家,流浪世界;还想过,开一个温暖人心的书店和咖啡店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,陆良笙帮她实现了。

    可是她自己,还是没有能成为最初她想要成为的人。

    所以在靠近年关的最后两个礼拜里,言回回竟只出席了三次大型的聚会,其中一次还是公司内部的年夜饭。陆良笙自然是很高兴,虽然他依旧天天在外应酬,但10点一定会按时回家。言回回会给他热好一杯蜂蜜水或者一碗银耳燕窝。

    “哎,陆良笙,你现在是不是很得意,我言回回终于变成了一个平庸的等男人回家的女人?”言回回抱着抱枕盘腿坐在沙发上,眼睛盯着电视机里的脑残剧。用手肘碰了碰陆良笙的手臂。

    “不,我不会这么想,你怎么能和那种看脑残剧的家庭主妇相提并论呢?”陆良笙揽过言回回的腰笑了,故意说反话。

    “啧啧啧,难得你有这种觉悟。”言回回把脑袋靠在陆良笙的肩上,挪来挪去,希望找到最舒适的位置。顿了顿,又说:“可是,其实我觉得平庸也没什么不好的。”

    陆良笙捏她的脸:“小鬼,你终于醒悟了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,你还记得么,约翰列侬的故事。”言回回问。

    “记得,就是那个,老师问我长大想做什么,我说‘快乐的人’,老师说我不懂问题,我告诉老师,是他不懂人生。”陆良笙答。

    “嘿嘿,和你讲话就是这点好,问你什么你都知道,一点都不费劲。”言回回侧过头咬他的耳朵。

    “言回回,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喜欢夸我了,这样子的话,我会骄傲的。不过,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陆总,你的手在干嘛?”

    “你猜。”

    “你猜我猜不猜。”

    “你猜我猜不猜你猜不猜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猜了,你在脱我衣服,并且已经成功了。”

    之后自然是一次翻云覆雨。骤雨初歇后,她听见陆良笙在她耳边说:“给我生个孩子吧。”

    言回回刚刚想回答,她的手机却响了。电话已经响了第四次了,刚刚言回回没有理会,现在是一定要接,也许是十分重要的事。言回回想要离开,却被陆良笙一把按住:“你就这么接,那个兔崽子打电话也不挑点!”

    言回回横了他一眼,平复了一下呼吸接起了电话,声音都有点哑:“喂,ey,你好,这么晚了有事么?”

    “想问问你明天有没有空?”

    “有啊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陪我去一个地方,然后我把玉佩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声音怎么了?旁边有男人吧?”

    “没有,我最近感冒了而已。”言回回本能的否认。可是她却明显感觉到陆良笙的怒气。

    “好吧,原来你也会生病啊,那你好好休息吧。晚安!”楚自横在电话那头无声的笑了。

    挂完电话后,她就看见陆良笙微变的脸色,他一下子就把她推到了,然后头顶着头道:“感冒是么?那我要让你的喉咙哑的彻底一点,省的别人说你的感冒是装的。”

    这一夜,言回回真的是**,又失声。

    而楚自横一个人,在他崭新的工作室里。完成了一件他意料之外的作品。全世界独此一件。

    用纯正的鲜红色的丝绸,全都是手工剪裁。由他自己亲自完成的长裙,有天然的褶皱质感。不禁会让人想起那阙词“东城渐觉风光好,縠皱波纹迎客棹。绿杨烟外晓寒轻,红杏枝头春意闹。”

    这件长裙礼服应该属于谁,楚自横的脑子里竟然浮现出了某人的影子。她的身材够高挑,大概有169的样子,应该很适合长裙吧。不过她似乎并不在乎衣服什么的。楚自横想起她冲着绝尘而去的车子破口大骂的时候,觉得这个女人真幼稚。可是看到她以市场部经理身份出现的时候,又觉得她好世故。楚自横淡淡的勾了勾嘴角,把那块红绳都褪了色的玉放在了新制成的礼服上,竟然莫名的相称。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。这块玉虽然算不上是上品,可是一看就是已经戴了还多年了,圆润温和,所以说,人养玉,玉养人。玉是有灵性的。

    楚自横对这个叫言回回的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    这个小小年夜,陈让正坐着午夜航班飞回来。听见隔壁座的妈妈问小女孩说长大了想做什么,小女孩说吃豆沙包。妈妈说她很笨,听不懂问题,小女孩哭了。

    陈让知道,如果言回回在这的话,一定会说:“是你不懂人生。”

    下飞机开机的时候,他突然很想给言回回打个电话,用一个已经用了十年的号码。却收到两条短信。一条来自他的心腹沈丛:“找到钱玉了,他现在在越南西部的一个小城里,少爷要我过去把他弄回来么?”

    陈让漫不经心的给沈从打了个电话:“当然。不过别动粗。就说我好久不见钱叔了,想和他叙叙旧。顺便带他去看看我爸。如果他不肯回来的话,就和他说,我会送西西去看他。他这么久不在国内出现,想必也是想女儿的。还有,千万别让他死在半路上。那样太便宜他了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,少爷,你放心吧。”

    还有一条是:“我知道你在引章国际,我现在已经是那里的实习生了,你休想躲我。”短信的备注是“豆芽儿”。也就是,南方。

    陈让无奈的叹了口气。然后他边走边听见早上六点的钟声,可天空还是那么黑,就像当初,他们每天六点半到校,昏昏欲睡的早读,天还仅仅是微亮,尤其是冬天。老师在教室里转来转去,但依旧有人乘其不备吃早饭。教室里充斥着油饼或是肉馒头的味道。言回回盯着同一句英语句子读了好多遍,边读边打哈欠。这些事都好像是昨天,但回过神来却发现,原来是已经过去了12年。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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