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默:想太多

爱吃土豆丝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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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从我在车里强吻了陈天喜之后,这货开始对我处处防备了。就连我去公司找她,她都是各种不待见。无奈之下,我只能使出了我的杀手锏。

    对,我用魏勋的消息诱惑他。

    前任这玩意,总是在特别的时候有着特别的用途,莫名其妙给你一大招,打的你措手不及,但是有时候,有带着点辅助功效。

    如我所料,陈天喜乖乖的进入了我的诱惑区。

    每次看到一对对情侣牵着小手去踏青,我从心底羡慕嫉妒恨。找到了机会,我便诱骗陈天喜上了车,兜风,一路飙到了油菜园。

    老实说,我对这种赏景的踏青方式不大喜欢,但是罗蒙告诉我,女孩子都爱这一套。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,没想到,还真是这么回事。

    下车时,我趁机牵着陈天喜的手,看着她满脸花痴的模样,我的心情也是说不出的快乐。

    这丫头也不笨,走了一会,就察觉到我在牵着她,借口说了句话,就把手抽了回去。

    我没点破这一点,寻思着如何逗她开心。

    来之前我和罗蒙是见了一面的,他说,甭管过去那点事儿,先下手再说。女人嘛,一旦爱上一男人,那就是死心塌地的,况且,还是陈天喜这种固执的人。

    罗蒙的意思我懂啊,甭管三七二十一,先攻占她的心,到时候,一切都好谈。

    我想也是,想我曾子默也是潇洒一生,哪里在女孩子面前这么挫败过。再说了,陈天喜不是已经忘掉过去了吗?她现在连自己脑子有问题都不知道,我趁机下手,说不定,就来个一生一世。

    下定决心之后,我便在脑海里构思计划。什么花田迷路,孤男寡女的情节统统从脑子里冒出来,令我没想到的是,却走来一小屁孩。

    小屁孩的风筝刮在树梢,特意请我帮我。

    对于这种乐于助人的事情,我当然是义不容辞。何况,还在陈天喜面前。爬树的时候,我还在感叹老天爷给我创造这么一特好的机会,却听到那小屁孩说:“哥哥,你真勇敢,那么大的马蜂窝,你都不怕呀。”

    我抬头一看,顿时吓着了。

    马蜂这玩意,和陈天喜一样,有仇必报,此刻我若是不小心打扰了人家生活,他们全家没准全过来报复。

    上吧,有危险。不上吧,我怎么在自己女人面前表示?

    我犹豫了两秒,就做了决定。支开了小屁孩之后,我义无反顾的取下了风筝。

    从陈天喜看我的眼神,就知道这事儿做的值。我还没来得及嘚瑟,就听到陈天喜的呼喊。

    对了,我忘了说一句。那风筝线太长,扯下来的时候,恰巧打扰了马蜂他们一家。

    所以这会儿,人家过来报复了。

    陈天喜平时看着胆子挺大的,这会儿已经吓着了。我转过脸瞅了瞅,黑压压一片,的确挺吓人的。

    为了不让自己女人受伤,我的第一反应,就是脱下衣服,保护着她。

    令我欣慰的是,陈天喜挺够义气,还不愿走。

    她越是如此,我越是心疼。

    马蜂窝事件成全了我英雄救美的心思,医生给我拔刺时,我给罗蒙发了短信,罗蒙告诉我,趁机使用苦肉计。

    这招我当然会使,只是觉得这么做,有点儿不光明磊落。

    可是只要想到待会儿我和陈天喜能够单独相处,我也忽然想当起小人来了。

    陈天喜进入病房的时候,一张脸上全是担心,那心疼劲,平时绝对看不到。我偷偷的跟医生使了个眼色,顺其自然的,营造了二人世界。

    陈天喜就坐在我身旁,她侧坐着,嘴里还在念叨着我的不小心。其实我懂,她就是心疼我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进展是,她亲自给我擦药。

    那么小心翼翼的,生怕我肉疼。

    谁说陈天喜不是我女人,就照咱两这进展,这亲密程度,罗蒙再敢多说一句,我非得抽死他。

    或许是得意忘形,我说了句情话。这句话扰乱了陈天喜的心神,也让我更加确定,她的心底,并不是没有我。

    但是罗蒙的解释恰恰相反,说她陈天喜压根不在意我。否则,怎么可能整整一星期都没来医院?

    蜂毒是为了她中的,可是她却没来看望我。

    一天,两天,三天。

    我等的心累,却从罗蒙口中,得知陈天喜正和魏勋打的火热。

    按照我的正常思维,陈天喜是不会这么狠心的。她之所以不来,难道是因为,她察觉到了一丝丝蛛丝马迹?

    后背的红肿刚刚消去,我便迫不及待的出马,谁知在她公司门外等到七点,才知道,她早已经和魏勋相处去了。

    而且,还是我常去的酒吧。

    我并不担心他们两人还会有任何肌肤之亲,毕竟魏勋已经做了选择。我担心的,是陈天喜这个女人没心没肺的遭人利用。

    进入酒吧的那一刻,我远远地就看到了他们两人坐在吧台旁,面对面的交谈着。

    我悄悄地从右侧走过去,坐在她的身侧。

    良久,这个女人的注意点,都在魏勋身上。

    他们说起了樱花林,说起了那个让她难以忘怀的约会圣地。

    魏勋显然被摆了一道,好在他还存在点理智。至于我,对于某人的忽视,早已经怒不可遏。

    我决定教训教训这个女人。

    可是没想到,她却躲着我。

    她拉着魏勋一块躲着我!

    她的手那么亲密的搀扶着那个伤害她的男人,面目表情的准备离开!她故意忽视我!

    当我端着酒杯准备教训那个男人时,她怒视我!

    这一刻我终于明白,原来,爱可以成为痴,也可以成为怒。

    整整一个星期,我们都没见面,可是见面之后,她却对我视若无睹。

    我决定赌一把,赌这个女人,到底在意不在意我。

    医生交代过我,这些天不能喝酒,可是我决定,多喝。

    陈天喜可以拉着那个男人离开,我就可以多喝。喝到我晕倒,喝到我吐!

    可是没想到,我真的晕倒了。

    眼睛睁开时,就看到陈天喜郁闷的坐在床边。她低着头看着手机,时不时的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我的脑海里迅速蹦出晕倒前的那一刻,她惊恐的看着我,好像吓得够呛。

    我继续眯着眼,听着病房里的动静。

    其实我很喜欢两个人这样安静的相处。哪怕不说话,我也觉得浪漫。

    就像上大学那会,哪怕我只是坐在不远处,默默的看着她,一切,也都是美好的。

    可是这一晚,她却质问我:若是一杯酒感官一般,口感一般,度数醉人,但是非要你买,你愿意喝吗?

    她把我比喻成一杯难以下咽的廉价酒!

    难道那魏勋口感就好?

    你为什么会出车祸?你为什么会选择性失忆?

    我想讽刺她,可是最后,还是自己吞了下去。罗蒙笑话我为一个女人神魂颠倒,我笑罗蒙不懂爱情。

    罗蒙说我倒贴,我说这是宠溺。

    沈冰得知我和陈天喜闹翻了,安慰安慰我,提议晚上一同聚聚。可不曾想到,中午她便给我打开电话,说是天喜遇到麻烦。

    我当时还在打点滴,越想越不对劲。凌晨两点发誓不再倒贴的我直接冲了出去,可不曾想到,到了事发地点,天喜的问题已经解决。

    解决这个问题的是,是魏勋。

    我为她中了蜂毒,晕倒,可是这些,远远不能与魏勋的一句话一个动作相比。

    从她看他的眼神,我能读到那份崇拜。

    就像当初,计算机系和商贸系在篮球场上较量时,我进球最多,可是她的目光,却一直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。

    从这件事上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就是有些事,是不能勉强的,比如,一个人爱不爱你。

    倘若当初珊珊不曾喜欢魏勋,倘若陈天喜不曾因为我留下一道丑陋的疤痕,我们四个人的轨迹,会不会,又是另外一种交集?

    即使她的脑子已经再也记不起那段时间的一切,可是再见时,她凭着本能的好感,还是会记得他。

    而我这个局外人,即使做了再多,最后的最后,只能可笑的来一句,为他人做嫁衣。

    今天下雨,的确是适合好好发泄的日子。

    倘若她不在意,我做的再多,也都是多余。

    “你笑着说

    他是朋友

    但你眼中太温柔

    我的不安

    那么沉重

    只有你不懂

    他霸占了你的心中

    属于我的角落

    所以你说

    我们不是你和我

    是我想太多

    你总这样说但你却没有真的心疼我

    是我想太多我也这样说

    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

    他霸占了你的心中属于我的角落

    所以你说我们不是你和我

    是我想太多你总这样说

    但你却没有真的心疼我

    是我想太多我也这样说

    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

    我想我没有错怪了什么

    虽然你不说或许错在我

    太晚我才懂爱了你太多

    是我想太多你总这样说

    但你却没有真的心疼我

    是我想太多我也这样说

    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