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.病例

爱吃土豆丝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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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的双手被曾子默压在沙发上,他的动作极度具有侵犯性,换做是平时,我定是会忍不住给他一巴掌,但是此时此刻,我却不敢迎上他的目光。他轻佻的看着我,下一刻,霸道的亲吻着我的双唇。

    我被他吻的晕头转向,心跳加速,差点儿喘不过气来。曾子默察觉之后,这才微微拉开我们的距离,笑着说:“还要我走吗?”

    他这么流氓,我哪里扛得住啊。

    曾子默咧嘴一笑,再一次靠在我的耳旁,诱惑着说:“其实我看的出来,你想让我留下。”

    我白了曾子默一眼,说:“三寸大刀都砍不破你的脸皮。”

    “你舍得呀?”曾子默也不恼火,笑嘻嘻的看着我,说:“给你一把刀,你舍得砍我呀?”

    我被曾子默逗的实在无语,恼火的别过脸去。曾子默毫不顾忌的偷笑,笑了好一会,这才起身坐在我的身旁,拉着我的手,说:“今天先饶了你。”

    “恩?”

    “那狗屁医生说的没错,你是要多多注意身体。”曾子默拉着我的手,放在他的嘴边,心疼的说:“我已经预约了几个专家,等周末到了,你的身体要进行全面检查。”

    至于吗?没这么夸张好不?

    “听话。”曾子默得知我不大愿意,哄着我说:“检查之后,我才能放心啊。到时候,你可不能怨我体力好。”

    体力好?我琢磨着这句话,目光落在曾子默的腰部,顿时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死不要脸的,什么时候都不忘记炫耀自己。

    以前我只觉得,曾子默霸道而粗暴,可是那一晚,原本就是天时地利人和,他却没有趁人之危,而是把我的身体放在了第一位,这一点,让我从骨子里佩服他。

    其实一个男人征服一个女人,最直接的,就是用钱。再者,就是身体上的满足。但是这两者的征服,都是有时间限定的,想要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你,用心,才是最为实在。

    这一点放在女人身上,也是成立的。你想用青春去征服一个男人,可是青春易逝,你想用美貌来征服一个男人,美貌也会衰老,如果女人,总是一往情深,把爱当做灵魂,无悔付出青春,他就会对你真。

    这一晚,曾子默用行动,让我看清楚了他这个人,而魏勋的一席话,也让我不再过多的纠结于过去,至于那一次晕倒,其实我是没有过多的放在心上的。第二天起床,我又照样生龙活虎的上班去了,我想,倘若一个人真的能够控制自己的心理,事后的那些事儿,就不会发生。

    不过,命运有时候根本就是让人无法掌握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恰巧敢到五一假期,沈冰的意思是让我和曾子默找个地方单独相处相处,曾子默从小在国外呆习惯了,所以那些看似吸引人的出国旅行对他没有多少的吸引力,所以决定权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我的身上。

    我在网上找了一下,看到了省内一处有名的漂流景点,打电话给沈冰,确定之后,又给曾子默电话。他二话没说就做了决定,五一去漂流。

    既然做了决定,自然而然要买一些准备工具,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可以偷懒,趁着下午取资料的时间,去百大选了几套拖鞋和雨衣,出门时,一个急速的身影从我面前飞过,然后,我就听到了身后有人喊着抓小偷。

    我看着那个擦肩而过的背影,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迅速的追了上去,小偷顺着人群密集的地方奔跑,我拎着采购的东西朝上追,快到街尾时,我从右侧抄了近路,正好把小偷拦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凶狠的看着我,忽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匕首,叫嚣着让我好看。

    虽说我是女汉子,可是真的动起手来,我还真是有点怕。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,就继续和小偷对峙。

    老实说,我是有点不识好歹的感觉。

    小偷看我不动,后路又有其他人追着,明摆着急了,他手持匕首朝我走来,我看着他凶狠的目光,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镜头,对,是练拳的情景。

    当小偷匕首扫过来的时候,我本能的作出了应对,先是前腿踢,然后作出了跆拳道的架势。

    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居然还会跆拳道。

    小偷见我是个女人,显然没有放在心上,露出一个龇牙的动作,直接朝我刺了过来。

    就在我的手足无措时,小偷忽然惨叫一声,毫无征兆的倒了下去,匕首掉到地上,发出了刺耳的声音。

    半小时后,小偷被民警带走了,失主过来跟我道谢,我抬头朝那位忽然窜出来的男人笑了笑,仔细一瞧,顿时惊住了。

    说来也是巧合,因为关键时刻出现的英雄,居然是昨天在病房见过的匡明宇医生。

    他也认出我来了,过来跟我打招呼,咱两站在一块,差点被误会成情侣。

    我有时候就是这样,有些事儿,想都不想就朝上冲,冲到一半之后发现实力不足,要么死翘翘,要么继续冲。但是事后才发现,冲动真的是魔鬼。

    比如抓小偷的事儿,追上去的时候我哪里想太多,可是小偷走了之后,我才发现,自己的双腿居然抖个不停。

    匡明宇似乎发现了这事儿,提议喝点东西压压惊。毕竟是人家帮了我,所以果断我请客。

    我们两人进了附近的星巴克,各自点了饮料之后,就闲聊了两句。

    闲聊之中,我才知道,匡明宇原来已经二十九岁,去年留学回国,目前在脑科工作,这么一年轻的小伙子,已经做了好几个复杂的脑科手术。

    有一点我倒是满吃惊的,匡明宇的那张脸,并不像是快要进入而立之年的男人。

    医生就是医生,三句话不离老本行,他关切的询问了我的“病情”,问的还挺仔细。

    其实我想告诉他,我这铜皮铁骨,压根没事儿。不过,倒是我会跆拳道这回事,还挺让我自己郁闷的。

    于是我试探的问了句:“匡医生,你说,一个人,会不会因为一些事情,从而产生心理疾病啊。比如,明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,偏偏在脑子里挥之不去。”

    匡明宇听我这么一说,问:“具体是什么事儿?”

    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收费的倾诉对象,我一股脑的将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,顺便将自己刚才莫名其妙会使出跆拳道的意外事件也给倾吐了,匡明宇听后,沉默了好一会,问:“以前……脑部受到过重击或者碰撞……”

    对,曾子默说过啊。我救他从高处摔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陈小姐,根据你的陈述和昨天你忽然晕倒的情况来看,我琢磨着,可能是选择性失忆。”匡明宇目露思索,认真的说。

    “选择性失忆,是一个人受到外部刺激或者脑部受到碰撞后,遗忘了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事情或人或物。”匡明宇见我疑惑,又补充了一句。

    不愿意记得的,人或物。

    我的脑海里再一次闪过脑海里的那些片段,紧张的问:“还有其他可能吗?”

    匡明宇沉思了几秒,说:“也不是不存在,不过这个需要做一个具体的身体检查之后才能知晓。”

    我听得发慌,原本想要放下的东西,瞬间又被勾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陈小姐,你的症状我也曾经遇到过,你千万不要有太大压力。”匡明宇见我沉默,立即安慰到:“如果方便的话,可以把你的病例转到我这儿来,这是我的名片。”

    回公司时已是傍晚,我从包里取出那张名片,心里面或多或少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病例。想到匡明宇说的这点,我立即给沈冰电话,间接的询问了自己曾经在哪家医院就诊的事儿,可是沈冰支支吾吾了很久,都没有告诉我。

    下班前,我给匡明宇打电话,说了没法找到病例的事儿,他说尽量找人帮忙查查,说不定能有消息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做这件事的时候,我竟然有点心虚。我怕曾子默知道。

    晚上曾子默过来接我,他并没察觉到我的心思,一起吃了晚餐之后,我们两人拉着八戒遛弯,选择性失忆这几个字又在我的脑海里徘徊,于是我试探的问了句:“曾子默,你说,什么样的情况下,一个人特别想要忘记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曾子默当然不知道我在试探他,漫不经心的说:“肯定是糟心的事儿。”

    那如果,选择忘记一个人呢?

    这句话我是不敢问的,至少,我不想再上刺痛曾子默的心了。

    这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,我拿出手机,见屏幕上显示“匡医生”三个字,顿时觉得紧张。

    曾子默也看到了,恰巧八戒朝前跑了两步,他才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我急忙接了电话,听到匡明宇说:“陈小姐,半年前的病例我已经从其他医院调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的病……”

    “明天你来我们医院一趟吧。见面详谈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应允,电话挂断之后,才察觉到问题所在。

    病例是,半年前递交到医院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,我刚参加工作。